完成水账、童试与卖田三章,推进江昭晨的制度实践、科举入学和土地兼并认识。 引入长沙吉王府宗藩财政线,补充丰产不丰收、土地过割及藩王供养体系。 同步更新章节摘要和人物库,并修订第三至第五章部分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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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卖田
崇祯七年的秋收,比前一年好。
雨水没有来得太迟,五月修过的那段土渠也没有再漏得像筛子。早稻扬花时虽刮过两日风,收成终究保住了。割稻那几天,田里到处是金黄的稻穗,连父亲都说,今年或许能多留几斗谷。
收成好了,人却未必高兴。
谷子一担担挑进集市,价钱也一日比一日往下落。收谷的商人站在秤边,用手捻一捻谷粒,说今年各处都有收成,仓里堆不下,自然只值这个价。卖谷的人嫌低,挑着担子转一圈,问遍几家,最后大多还会回来。
谷能放,税银和债期不能等。
去年两担谷能换到的银子,今年要多卖半担,有时还不止。若只看田里的谷堆,今年确实丰收;若看卖完谷以后手里剩下多少,许多人反而没有比去年宽裕。
父亲原本想趁谷多,把杨家的八钱旧债再还一点。听完市价,他在米缸前蹲了许久,最后只装出原先打算的一半。
“剩下的留着。”他说,“冬里不晓得有么子事。”
我没有劝他多还。
这些年我们已经明白,欠债固然危险,把家中最后一点能吃的东西也拿去还债,同样危险。
秋收以后,我回州学参加月课。
成为生员,并没有让我从此住进州城。州学有学官、明伦堂和学规,也有必须参加的课试祭礼;可我家离州城尚有一段路,杨家更不可能像供养自家儿子一样供我长期住城。我仍住在家里,按日子进州学,其余时间回杨家读书,农忙时照旧下田。
生员身份改变了旁人对我的称呼。
有人开始叫我“江相公”,也有人笑称“江秀才”。
它没有替我多长出一双手。
田里的稻子仍要割,柴仍要砍,妹妹写坏的竹片仍要我替她削平。只是从前我在杨家侧门与田地之间来回走,如今又多了一座州学。
我在州学认识了陈继春。
他比我大五岁,与我同一回入学,院试名次在我后面几名。第一次月课时,我忘了带砚滴,他把自己的小水盂推过来一半;第二次,他写策论用错了一处典故,我在放课后告诉他。两个人就这样熟了。
陈继春家在州城另一边的乡里,比我家远些。家中自有四亩多水田,另租一亩旱地种豆。四亩田养不出一个闲坐读书的少爷,他从十岁起便一边下田一边跟村塾先生读书,考了三回才入学。
他说起这“三回”时并不难堪。
“头一回文章都冇写完,第二回写完了,先生说还不如不写。第三回才算像个人话。”
“那这回怎么中了?”杨景和问。
“提学老爷想是看我前两回挨得可怜。”
他自己先笑起来。
陈继春写文章不算灵,但经书背得极牢。先生讲一句,他常能把上下文接出来。他最想做的事,是先在州城找两三个蒙童教书,挣些束脩,让家里不用再为他的纸墨出钱。
到了九月,他却连续两次没有参加月课。
学官点名时只问了一句,旁边有人说他病了。
第三次仍不见人,我托同乡问路,趁休课去了一趟陈家。
陈继春没有病。
我到时,他正站在自家堂屋里,看两个人量田。
一个拿着丈绳,一个抱着鱼鳞册形制的抄本和旧契。田埂上另站着杨家的管事。
我一眼便认出了他。
陈继春也看见了我,脸上先是一怔,随后勉强笑了笑。
“你怎么来哒?”
“学里说你病了。”
“是病了。”他朝田里扬了扬下巴,“田病了。”
那不是病。
是卖田。
陈家要卖的是四亩二分水田。
也就是全部自有的水田。
丈量的人沿田埂走了一遍,旧契上写四亩二分,实地有几处被水冲塌,也有一条田埂多年拓宽,占去一些。买卖双方没有为那点零头争太久,仍照旧契亩数议价。
买主是杨爷。
这几块田离杨家原有的田并不近,但土质不错,水源也算稳。杨家的管事从附近听到陈家急着用银,回来报了一声,杨爷便派人来看。
“今年收成不是蛮好啵?”我问。
陈继春没有回答,带我回堂屋,从床下拖出一只木匣。
匣里装着几张催粮小票、一张借契、两张药铺的欠单,还有他参加童试时记下的用度。纸张有新有旧,最早的一张已是三年前。
“我娘前年病了一场。”他说,“先借银看病。去年雨水不好,没还上。今年本想多收些便能补,偏偏谷价跌了。”
“一共差多少?”
“不是只差一个数。”
他把几张纸摊开。
秋粮中有应交本色,也有折色与随粮费用;另有按亩加征的辽饷。药钱到期要银,参加童试欠下的人情也不能一直拖。陈家今年确实多收了谷,先留下种粮和一家人口粮,再交出该交的部分,余谷挑到集上,却卖不出原先估的价。
“若只还官里的,药铺便要告;先还药铺,粮差又要上门。”陈继春道,“每一处都只差一点,加起来便不是一点。”
“不能只卖一两亩?”
“买田的人不要零碎边角。卖一半,剩下两亩也养不活一家,还欠着后面的银。索性全卖,先把契和票清干净。”
他说得很平静。
我却看见他右手一直按在旧田契上,没有松开。
“卖完以后做什么?”
“继续种。”
我以为听错了。
陈继春抬头看我:“杨爷答应,田卖给他以后,仍租给我家种。租谷四成,水利杂工照旧。”
田还在那里。
陈家人也还在那里。
今年收割这些稻子的手,明年仍会在同一块泥里插秧。区别只在几张纸上:今日以前,交完税粮和债以后,剩下的是陈家的;今日以后,先要从收成里分出四成交给杨家。
从自耕农变成佃户,不需要搬家,也不需要有人拿刀把他们赶出田。
只需在契纸上换一个业主。
“你已经是生员。”我说,“可以在州城教蒙童,也许再拖一阵——”
“哪个送孩子来,是先看我榜上有名,还是先看我教过几个中用的学生?”
我没答。
“州城里的塾位早有人占了。真要收学生,得先租间屋,备桌凳,还要有人替我引见。束脩也不是今日教书、明日便收。”陈继春把童试用度那张纸压到最下面,“家里等不到。”
生员给了他一个可能。
没有给他现银。
屋外,管事叫陈父过去对契。陈继春把木匣收好,跟我一同出去。
卖契由州城里的写手代拟。上面列明坐落、四至、亩数和价银,写着两家情愿,银契两交,并约定日后办理税契与粮差过割,不得重卖,不得争执。
价钱不算明抢。
至少按今年附近几宗田价来看,杨家没有故意压到最低。杨爷还允陈家继续承佃,不另找人,也不在头一年加收押租。
若只看这一宗买卖,他甚至可以算个厚道的买主。
陈家急着卖。
杨家愿意买。
一个拿银,一个交田,契上每句话都写着“情愿”。
可若陈家真有别的路,谁会情愿把祖父留下的四亩田卖掉,再向买主租回来种?
陈父不会写字,在契尾按了手印。
红色指印落下去时,田里一阵风吹过,稻茬齐齐伏了一下,又重新立起。
没有一块田埂因此移动。
同一个秋天,长沙城里的吉王府也在算粮。
那座王府比杨家宅院大得太多。
成化年间,吉简王就藩长沙,此后宗支繁衍。到了崇祯七年,坐在王位上的是吉王朱由楝。王府有长史司,有典簿,有教授,有承奉与内使,也有一座专门收储禄米的广实仓。
这一天,送到长史司案上的不是一张卖契,而是几册禄粮文书。
亲王有亲王的岁禄,郡王有郡王的岁禄,往下还有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以及各等中尉。女子出嫁有婚嫁支用,仪宾也有相应名目。最初一位亲王带着少数子女来到封地,几代以后,册上的名字便会分出一支又一支。
他们中的许多人没有官职,也不能像普通百姓一样随意从事生业。
朝廷把宗室关在政治权力之外,又用世袭禄粮供养他们。这原是防止藩王再次掌兵争位的办法。年深日久,却变成了一张只会增加、很难缩小的供养名册。
文书上说,今年长沙各县秋粮尚可。
另一册却说,前欠的禄米和折色仍未补足。
两句话并不矛盾。
田里多长出的谷,先要从一户一户农家手中征来。征本色,要装袋、起运、过秤、入仓,沿途有耗损和脚费;征折色,百姓先得把粮卖成银,而丰年谷贱,同样的银额反而需要卖出更多粮食。州县还要解朝廷正赋、辽饷、官俸、军粮与各项派办,不会因为王府有旧欠,便能从同一担谷里再变出一担。
吉王朱由楝翻看了欠册。
他并不需要知道郴州陈家卖田的事。
陈家离长沙很远,也没有哪一行账会把“陈继春”三个字写到王府文书上。王府看到的是某县应解多少、实解多少、尚欠多少;布政司看到的是一府一州的总数;户部看到的,则是湖广还能起解多少银粮。
数字每往上走一层,名字便少一些。
“今年既称有收,何以仍欠?”吉王问。
长史只能照文书回答:旧欠未清,新额又到,各县请缓。
王府也有自己的理由。
宗室婚丧要支,府属人员要养,王府殿宇、祭祀和仓场不能停。爵位是朝廷封的,岁禄也是典制所定。若地方欠而不解,王府便上文催问;若多年不支,宗室中同样会有人穷困告急。
于是长史司拟出公文,催有司按额解纳,并将积欠情形转报。
公文盖印以后,从王府送往地方衙门。地方官再把数目拆入粮册,粮差拿着小票走进乡里。
整个过程里,不必有任何一个人亲口说“逼陈家卖田”。
吉王不必见过陈继春。
长史不必见过陈父。
知州也不必知道那四亩二分田在什么地方。
每个人都只是在催讨自己账上应得或应解的数。
最后需要卖掉真实土地的人,却总在账册最下面。
吉王府另有膳田。
田契、租额和庄佃名册堆在另一排柜中。那些土地散在长沙府所属各地,有的直接收租,有的经历投献、清丈与争讼,名义和实额未必处处相符。王府享有田土收益,宗室禄粮又列在地方财赋支出中,两套来源并行,仍常常喊欠。
这并不全是因为某一位吉王特别奢侈。
换一位节俭的王,册上的宗支不会因此消失;少办一次宴饮,亲王、郡王、将军、中尉的世袭名额也不会自行停止。真正庞大的,是制度本身。
朝廷北边要打仗,陕西、河南的民变越剿越多,户部日日为军饷发愁。可许多田粮早已有了去处:这一项存留地方,那一项起解京师,这一项支宗藩,那一项供官军。账面上都属于大明的钱粮,真正要挪来救急时,却处处有定额、旧例和不能轻动的名分。
皇帝可以催天下加紧起解。
地方官可以催里甲完粮。
王府也可以催地方补足禄米。
所有人都在催。
没有人能让同一亩田多长出第三茬稻子。
陈家的卖契办完以后,管事把副契和待办过割的文书带回杨家。
杨爷叫我替着核了一遍。
我如今是生员,又熟悉江家这些年的还款记录,杨家的管事遇到不甚要紧的契纸,有时会让我帮忙看字。大约在他看来,陈家的卖田已经完结,不是什么需要避着我的秘密。
“价钱可有短少?”杨爷问。
“照契上看,没有。”
“可曾逼卖?”
“没有人拿刀逼。”
杨爷听出我话里有话,把两颗核桃放到桌上。
“他家若不卖给我,也会卖给别人。”
“是。”
“州城来的粮商已经问过。卖给他们,明年还让不让陈家种,租收几成,谁都不晓得。我按附近田价付银,替他清官票,仍让他原佃。你觉得哪里不公道?”
这很难回答。
杨爷没有制造陈母的病,也没有让今年谷价下跌。辽饷不是他定的,秋粮不是他定的,陈继春参加童试也不是他逼的。
他只是在陈家必须卖的时候,手里恰好有银。
“契上没有不公道。”我说。
“那便是了。”
“可明年同一块田,同样是陈家人种,要先交四成租。”
“因为地已经是我的。”
“再过几年,若又有几户遇上同样的事,地也会变成你的。”
杨爷看着我。
“你如今中了生员,觉得有些话便可以直讲了?”
他的语气不重。
我却第一次清楚意识到,榜上的生员身份并没有让这间屋里的位置真正对等。我仍是欠他家银债的佃户之子,也仍吃过他家五年的饭。
“我只是说,这样下去,能买田的人会越来越多田,必须卖的人会越来越少田。”
“有银时买,无银时卖,自古如此。”
“自古如此,不等于往后不会出事。”
杨爷沉默片刻,重新拿起核桃。
“往后出不出事,等出了再讲。今日陈家要救的是眼前。我若不买,你拿银子替他救?”
我没有。
江家米缸里那点粮,连自家冬天都未必撑得稳。
道理说到这里,便停在了银子前面。
离开正屋时,杨景和在廊下等我。
他显然已经听见一部分。
“我爹没有逼陈家。”他说。
“我晓得。”
“给的价也不低。”
“我晓得。”
“那你为何像是他抢了田?”
我想了想。
“因为契上写的是两家情愿,可只有一家有不卖的余地。”
杨景和没有立刻反驳。
“若不许我家买,陈家便不用卖了?”
“不会。”
“那该怎么办?”
“我还不晓得。”
这是实话。
阻止杨爷买下这四亩田,解决不了陈家的药债和税银;劝陈继春去教书,也变不出今日就能拿到的束脩;替他们骂一遍朝廷,更不会让谷价重新涨起来。
我只看清了发生什么。
还没有能力让它不发生。
冬初,陈继春回州学参加了一次月课。
他的文章比从前短,字也写得急。放课以后,他把几本常用的书包好,准备带回家。
“不来了?”我问。
“不是不来。农忙少来,岁试总要到。”
“蒙童的事咧?”
“州城有一家愿让我先代课。每月给几百文,得从早到晚守着。我若去了,家里便少一个下田的人。”
他笑了一下。
“做生员以后,路倒比从前多了。只是每一条路,都要先有脚走到那里。”
我们一同走出州学。
街上有人谈今年谷价,有人谈北边的流贼又进了哪一处,还有人说朝廷催饷的文书已经到了湖广。消息从不同方向传来,最后都在米铺和银铺门口汇成价钱。
陈继春在岔路口同我分开。
来年春天,他会回到那四亩二分田里插秧。
田的位置没有变,渠水流向没有变,连田埂边那棵歪脖子桑树也不会变。
改变的是收成的次序。
从前,交过官税和旧债以后,余下的收成仍由陈家支配。
往后,除去官税和旧债,镰刀割下的谷里还要先分出四成;那四成从播种以前,便不再属于握镰刀的人。
妹妹听我说陈家的田卖了,第一句话便是:“田卖去哪里哒?”
“哪里也没去。”
“没去怎么叫卖?”
“因为纸上换了主人。”
她想了想,又问:“那陈哥哥明年还能下田啵?”
“能。”
“他种自家的田?”
“种杨家的田。”
“不是同一块啵?”
“是同一块。”
妹妹彻底糊涂了。
我却觉得,她的糊涂才是对的。
田没有长脚,不会从陈家走到杨家。把它搬走的,是契纸、税册和那一笔陈家当时非要不可的银子。
他们只是在丰收以后,失去了田。
当前可以公开的情报(八):卖田、谷贱与湖广宗藩
“亲王米一万石,郡王米二千石。”
——万历《大明会典》卷三十八《宗藩禄米》
为什么丰收仍可能卖田?
丰收意味着粮食数量增加,却也可能使市场粮价下降。农户若只需以粮食自给,丰收通常有利;但晚明许多税役、加派、债务和商品支出需要白银。应纳银额与债额不会随谷价同比下降,农户便必须出售更多粮食才能换到同一数量的银。
因此,“丰产”与“丰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前者说明田里产量增加,后者还要看地租、税费、债息、粮价和家庭支出之后实际留下多少。陈家卖田不是由单一税项直接造成,而是疾病旧债、童试费用、固定银粮负担和丰年谷贱共同作用的结果。
卖田以后为何还能继续耕种?
土地买卖改变的是产权与税粮责任,不一定立刻改变实际耕作者。原业主急售土地后,由买主将原田重新出租,是从自耕农滑为佃农的一条合理路径。
明代田宅买卖需要立契、税契并办理粮差过割。若只交契而未完成过割,可能出现土地已经归买主、旧业主名下却仍背税粮的纠纷。因此正文特意写明契中约定后续税契与过割,而不把“拿到卖契”当成所有手续自动完成。
崇祯七年的长沙吉王是谁?
正文采用吉王朱由楝。吉藩自成化年间就藩长沙,朱由楝在崇祯七年已经承袭吉王。明末材料对其后来去世及下一代承袭年份存在记载差异,但不影响他在1634年居长沙吉王位的时间定位。
正文中吉王府议论欠禄的具体对话属于小说虚构,不宣称史料保存了这一天的原话。所依据的是吉王府确实存在于长沙、王府设官与禄米仓,以及湖广地方志中宗藩禄粮、王田和婚嫁资银等财政项目。
藩王负担为何不只是“一位王生活奢侈”?
明代宗室实行分等级世袭供养。亲王以下分出郡王、将军、中尉等爵级,各有法定禄米或折色标准。宗支世代繁衍,领取者持续增加,而宗室又长期受职业、迁徙和政治参与限制,高度依赖国家供给。
这使问题具有制度性:即使某位藩王个人节俭,既有爵位、支派、府属和岁禄名册仍然存在。地方若拖欠,王府按典制催解;地方要补额,又必须继续向实际纳粮纳银的州县和农户追征。
崇祯《长沙府志》所载吉王府膳田、额田总数达到二十七万余亩,分布涉及所属州县。该数字适合用来理解王府土地规模,不宜直接等同于全部均由吉王本人自由经营的私人田庄;其中还涉及名目、清丈、庄佃和历史沿革等复杂问题。
宗藩为何会加重中央财政困境?
宗藩禄粮往往由封国所在地方财赋支给,并非每一石都先运入北京再由户部发放。但地方财赋同时要承担起解中央、军饷、官俸、地方存留和其他定额。王府庄田及相关优免又会影响普通税源的分布。
因此,宗藩问题与中央财政困境的联系,不应简化成“皇帝直接从国库给每位王发钱”。更准确的机制是:大量地方收入已经被世袭支出和优免锁定,当战争与灾荒要求中央紧急调动钱粮时,可自由调度的税源越来越少;地方则在多项定额之间反复拖欠、挪补和加派,最终把压力传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