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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新衣

第二笔赏给到得比母亲预想中快。

十月中旬,州学通知本州新科举人到衙领取先前登记的一部分银两和衣料。名目写得很多,真正发下来的却仍不是全部。书吏逐项勾销,说明某一笔由州里先垫,某一笔尚待上司拨给,赴京盘费又要等确定起程日期以后另行核发。

我听完,先问:“今日实际能领多少?”

书吏看了我一眼。

“江举人只认现银?”

“没有领到的,不能拿回家分。”

他大约见惯了新举人先问礼仪、再问何时立牌坊,倒少见我这样问,便把实发数重新念了一遍。

银一笔。

青布一端。

另有两方红绸,原是报喜和簪花所用,我没有带回去,只按例在领单上画押。

银子比还债、赎田以后剩在家中的多,却远没有账面各项合起来那么多。母亲拿戥子称过,仍按从前的法子在桌上划线。

“先留明年田里的种子。”

一道。

“再留这一亩六分的粮差,还有那一亩四分的租。”

第二道。

“家里要有三个月不能动的口粮钱。不到断炊,不准拿。”

第三道。

“剩下的才是你进京盘缠。”

第四道。

我看着她分。

“我的衣裳呢?”

妹妹立刻笑起来。

“你也晓得要新的?”

“布都发下来了,总不能再送人。”

母亲把那端青布展开。

布面没有杨景和身上那件细密,胜在颜色匀整。她用手掌量过宽窄,又拿麻绳从我肩头量到脚边,在绳上打了几个结。

“够一件长衫。”她说,“裁省些,还能剩一点。”

妹妹问:“剩下的给我?”

“给你做一只袖子。另一只还光着。”

“那我一边穿新的,一边穿旧的。”

母亲拿绳子抽了她一下。

家里真正开始做新衣,是在三日后。

母亲先把布浸水,晾过,免得做成以后再缩。父亲劈了一根细竹片,替她比直布边。妹妹负责递剪子和收线头,做了一会儿便嫌慢,拿起裁剩的小布条往自己手腕上缠。

“别糟蹋。”母亲道,“有用。”

“这么小,能做什么?”

“书衣。”

妹妹立刻把布条放了回去。

她如今知道书也要有衣裳。

母亲裁衣时极谨慎。前襟、后幅、袖片,一块挨一块排在布上,尽量不留无用的空角。我的旧长衫摊在旁边作样子,肩背已经有些窄,袖子也短了半寸。她把新衣放大,又故意把袖口留出一截,说我还要长。

“我都十五了。”我说。

“十五便不长?”

“过年十六。”

“十六也是我生的。”

我无话可说。

针从布里进进出出。

母亲白日要做活,只能晚间缝。妹妹守在旁边,起初只会把线头舔湿了递过去,后来也拿一块碎布学着锁边。她的针脚忽长忽短,有一针扎进指腹,疼得把手指塞进嘴里。

“写字不扎手。”她含糊道。

“写错字扣钱。”母亲说。

“那还是缝衣好。”

过了一会儿,她又扎了一针。

“写字也好。”

新衣做成那日,母亲让我穿上试。

青色长衫落到鞋面上方,腰身宽了些,袖口也比旧衣长。母亲绕着我看了两圈,把后领拆开半寸重新收紧。父亲坐在灶边,手里拿着取回的旧借契,像是已经看得懂似的翻来覆去。

“像个举人了。”他说。

“旧衣便不像?”我问。

“旧衣像我儿子。”

“新衣就不是?”

“新衣像别人家的儿子。”

妹妹笑得差点从凳上掉下去。

我低头看着衣摆。

这件衣裳是乡试榜带来的。

穿上以后,我的文章没有变,田里的活也没有少。可下一回走进州衙、书铺或客店,别人会先看见这一身没有补丁的青布,再决定用什么称呼问我来意。

衣裳不能让我变成另一个人。

它能改变别人先把我当成什么人。

母亲让我把衣服脱下,折好收进箱里。

“怎么不穿?”妹妹问。

“明年进京再穿。”

“衣裳也要等考试?”

“平日在田里穿,三日便刮破了。”父亲道。

妹妹觉得有理,又问:“那剩下的布咧?”

“先莫管剩下的。”我说,“你去把门关上。”

“关门做什么?”

“不关便冇得看。”

她立刻跑去闩门。

我从行囊底下取出另一个纸包。

纸包是从州城成衣铺带回来的,外面还缠着店家的细麻绳。妹妹蹲到桌边,看我解了两圈,终于忍不住自己扯开最后一个结。

里面是一件豆青色夹衣。

不是母亲裁剩的布,也不是别人穿旧以后改小的。领口、衣襟和两只袖子都已经缝好,盘扣一对不少,是一件从铺子里买来的成衣。

妹妹的手停在衣裳上。

“谁的?”

“你的。”

“真是我的?”

“你若不信,我拿回去退。”

她立刻把衣服抱进怀里。

“穿过了不能退。”

这话不知是从哪个货郎那里学来的。

母亲把夹衣接过去,先翻里面的针脚,又摸了摸夹层厚薄。

“多少钱?”

我报了数。

她的眉毛立刻竖起来。

“这个价,我买布能做一件半。”

“剩下半件给谁穿?”

“给你补脑壳。”

妹妹在旁边笑,手仍抓着衣角不放。

“钱从哪里出的?”母亲又问。

“这些年抄书剩下的工钱,还有回乡后别人送我的几份小贺仪。不是床板下那几包。”

母亲这才没有继续骂,只道:“有钱也不能乱用。她还在长,买得不合身,明年便穿不得。”

“所以我买大了一号。”

妹妹已经把旧外衣脱了,自己往身上套。右手钻进左袖,左手又从领口伸出来,折腾半天才穿正。衣身果然稍宽,袖口盖过手背,母亲替她往里折了一道。

“明年放出来。”母亲说。

妹妹低头摸了摸盘扣,又走到水缸边,对着水面照自己。

水被她晃得一圈圈荡开,脸看不清,新衣的颜色倒映得很亮。

“像不像别人家的女儿?”我问。

她想起父亲方才的话,立刻摇头。

“还是你妹妹。”

父亲坐在灶边笑。

“一个穿新的像别人家儿子,一个穿新的还是自家妹妹。你亏了。”

我确实多花了一些钱。

成衣比自己买布裁剪贵,式样也只是州城铺子里最寻常的一种。可妹妹从出生到现在,穿过母亲缝的,穿过邻家孩子改剩的,也穿过我小时候拆下来的旧布,唯独没有一件走进铺子便已经完整做好、买下以后只属于她的衣裳。

她今日有了。

妹妹在屋里走了两圈,忽然停下。

“我的礼只有衣裳?”

“你还嫌少?”

“你方才叫我问剩下的布。”

“是你自己问的。”

“那剩下的到底做什么?”

母亲看向我。

“还有。”我说。

我进里屋,从床下拖出一只长木匣。


木匣是从杨家书房搬回来的。

我在杨家伴读七年,除了日常读书和替书铺抄写,还做过一件没有人催交期的事。

抄《史记》和《资治通鉴》。

不是全本。

《史记》一百三十卷,《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若想一字不漏地抄完,光纸便不是江家负担得起的。我最初只是见到哪一篇喜欢,便趁练字时抄一段;后来答应教妹妹读书,才开始有意把能够借到的卷册一篇篇誊下来。

纸也不一样。

有的是我替杨景和誊文后剩下的边纸,有的是书铺裁蒙书余下的窄页,有的是自己花抄书钱买来的毛边纸。最早几册字大而生硬,后面的字渐渐小了,也稳了。同一册里有时墨浓,有时墨淡,纸页长短不能完全合齐,只能裁到大致相同,再用线装成薄册。

《史记》里,我先抄本纪和世家,后来又添列传;《通鉴》太长,只能按年月选抄。起初我下意识挑自己认为“妹妹会喜欢”的故事,抄到后来才发觉,这仍是我替她决定什么值得读。

于是后面的选择不再只讲女子,也不只讲英雄。

有秦灭六国,也有陈胜起兵;有鸿门宴,也有萧何收图籍;有皇帝即位,也有饥荒、赋税、兵变和一场场写在年月下面的死亡。

我没有本事把两部书完整搬进这个匣子。

只把七年里真正读到、真正想过的部分,尽量抄了进去。

妹妹蹲到匣子前。

“这些都是你的?”

“以前是。”

“现在咧?”

“你的。”

她没有立刻伸手。

“借给我,还是给我?”

“给你。”

“弄坏了也不收回?”

“你若故意拿去垫桌脚,我便收回。”

“我才不垫桌脚。”她把最上面一册抱起来,“桌脚拿瓦片垫。”

母亲已经把裁衣剩下的青布拿来。

大块余布不够再做一件衣裳,给这些薄册包封却正合适。她按册子的大小裁成几份,教妹妹把布边折进去,用细线固定在原来的纸封外面。

妹妹自己的针脚太乱,缝到第二本,布面便歪到一边。她拆开重来,这回先用炭枝在内侧画线,一针一针沿线走。

“书衣比人衣好做。”她说。

“书不会乱动。”母亲道。

“哥哥试衣时也冇乱动。”

“他会挑嘴。”

我坐在旁边,把各册次序重新排过,在青布封面上题签。

《史记钞》。

《通鉴钞》。

妹妹看了一会儿。

“为什么有个钞?”

“说明不是全本,是抄出的部分。”

“以后能不能抄全?”

“能不能,要看我活多久、有没有纸、借不借得到书。”

“那你慢慢抄。”

她说得理所当然,仿佛我往后几十年都该替她做这件事。

我也没有反驳。

书衣全部缝好以后,她把第一册翻开,在扉页空白处写了一个“江”字。

父亲看见了。

“又写江?”

“我的书,自然要写名字。”

“你哪来的名字?”

妹妹的笔停住。

这个问题迟到了许多年。

我替她取“晓曦”时,她还只是一个趴在灶灰边学写“人”和“手”的小女孩。那名字没有经过父亲点头,也没有写进族谱和任何官府册籍,只在我们兄妹之间用了很久。后来她在州学榜外的竹板上完整写过一次,却始终没有当着父母的面把它说成自己的正式名字。

她看了我一眼。

我没有替她回答。

“江晓曦。”她自己说。

父亲皱眉。

“哪个取的?”

“哥哥。”

“他取你便要?”

“我要,才写。”

屋里静了一会儿。

母亲没有问我为何越过父母替妹妹取名,只把最后一根线咬断,摸了摸书衣的边角。

父亲又把那三个字念了一遍。

“晓曦。”

“嗯。”

“同你哥的昭晨一个意思?”

“都是天亮。”妹妹说。

父亲看看她,又看看我。

“一家两个天亮,也不嫌挤。”

妹妹握紧笔。

“那能不能写?”

父亲把书推回她面前。

“你的书,你自己写。”

她低下头,一笔一画补完后面两个字。

江晓曦。

这一次没有写在灶灰里,也没有写在州学门外一块随时会被丢掉的竹片上。

名字落在《史记》的第一页。

墨还没有干,母亲不许她合书。她只好双手托着,让那三个字晾在灯下,嘴里却已经催我讲第一篇。

“从头读?”我问。

“从头。”

“《五帝本纪》很长。”

“长便明日再读。”

我翻开自己抄得最早的那一册。

纸页旧,字也不如如今端正。外面却刚包上一层新的青布。

我身上的新衣已经折进箱子,要等明年北上赴试才穿。妹妹舍不得脱下新买的夹衣,穿着它读了半夜;那些书衣却在当夜便沾了一点灶灰,第二日又被她压出一道折痕。

母亲看见,心疼得骂了两句。

妹妹抱着书不肯放。

“衣裳做出来,就是要穿的。”她说。

这话听着很有道理。

我竟无法反驳。


入冬以后,家里的五笔账终于各自有了结果。

借债清了。

田赎回了。

船食费用问明并写明免去。

杨家与先生的谢礼都已送到。

第二次实发的赏银也被母亲分成种子、粮差、口粮和进京盘缠,分别包好,压在床板下。

账分开以后,银子并没有因此变多。

家里仍旧只有一亩六分自田和一亩四分租田;明年要交的税不会因为我中了举人便自动消失,去京师的路也远过武昌。新衣只能穿一件,书也远没有抄全。

可父亲不再欠杨家八钱本钱。

母亲第一次能把一包银写作“备用”,而不是写作“还债”。

妹妹有了一件从成衣铺买来、只属于她的新衣,也有了两部属于自己的、虽然残缺的史书。她还第一次当着父母的面,把“江晓曦”写在不会被擦去的地方。

至于我,也有了一件明年才舍得穿的新衣。

那时我以为,只要把每一笔钱都分清,把每一张契纸都收好,再为家里留下足够的银子,自己便可以放心北上。

我还不知道,银子所谓“足够”,总是对某一种已经预料到的日子而言。

倘若歉收、加派、疾病和米价同时到来,再厚的布也会磨破,再清楚的账也只能告诉你,钱是在什么时候用完的。

但在崇祯九年的冬天,那些事都还没有发生。

我把新衣收进行囊。

妹妹坐在灶边,翻开《史记钞》的第一页。

父亲在灯下摸着已经取回的典契,母亲则把装有家用银的布包重新缝进床板下的暗袋。

我们都以为,旧账既然清了,新日子便该从这里开始。


当前可以公开的情报(十二):抄书与题署

《史记钞》与《通鉴钞》

《史记》共一百三十卷,《资治通鉴》共二百九十四卷,完整抄写需要极多时间和纸张。以江家的经济条件和江昭晨七年的零碎时间,不宜让他凭空完成两部巨著的完整副本。

因此,本章将礼物写成他长期利用余纸、边纸和自购毛边纸制作的节抄本,题作《史记钞》《通鉴钞》。书中文字来自两部原书,篇目与段落却由江昭晨按自己实际读到、借到和认为值得保存的部分逐年选录,既是读书笔记,也是专门留给江晓曦的私人手抄书。

女子题署藏书

明代女子并非不能识字、读史、拥有或题署书籍;真正悬殊的是受教育机会、书籍来源和名字进入公共文书的资格。江晓曦在私人手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不等于她因此获得科举、财产权或族谱中的同等位置,却使这个名字第一次得到父母明确承认,并与一件归她本人使用的物品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