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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卖田
崇祯七年的秋收,比前一年好。
雨水没有来得太迟,五月修过的那段土渠也没有再漏得像筛子。早稻扬花时虽刮过两日风,收成终究保住了。割稻那几天,田里到处是金黄的稻穗,连父亲都说,今年或许能多留几斗谷。
收成好了,人却未必高兴。
谷子一担担挑进集市,价钱也一日比一日往下落。收谷的商人站在秤边,用手捻一捻谷粒,说今年各处都有收成,仓里堆不下,自然只值这个价。卖谷的人嫌低,挑着担子转一圈,问遍几家,最后大多还会回来。
谷能放,税银和债期不能等。
去年两担谷能换到的银子,今年要多卖半担,有时还不止。若只看田里的谷堆,今年确实丰收;若看卖完谷以后手里剩下多少,许多人反而没有比去年宽裕。
父亲原本想趁谷多,把杨家的八钱旧债再还一点。听完市价,他在米缸前蹲了许久,最后只装出原先打算的一半。
“剩下的留着。”他说,“冬里不晓得有么子事。”
我没有劝他多还。
这些年我们已经明白,欠债固然危险,把家中最后一点能吃的东西也拿去还债,同样危险。
秋收以后,我回州学参加月课。
成为生员,并没有让我从此住进州城。州学有学官、明伦堂和学规,也有必须参加的课试祭礼;可我家离州城尚有一段路,杨家更不可能像供养自家儿子一样供我长期住城。我仍住在家里,按日子进州学,其余时间回杨家读书,农忙时照旧下田。
生员身份改变了旁人对我的称呼。
有人开始叫我“江相公”,也有人笑称“江秀才”。
它没有替我多长出一双手。
田里的稻子仍要割,柴仍要砍,妹妹写坏的竹片仍要我替她削平。只是从前我在杨家侧门与田地之间来回走,如今又多了一座州学。
我在州学认识了陈继春。
他比我大五岁,与我同一回入学,院试名次在我后面几名。第一次月课时,我忘了带砚滴,他把自己的小水盂推过来一半;第二次,他写策论用错了一处典故,我在放课后告诉他。两个人就这样熟了。
陈继春家在州城另一边的乡里,比我家远些。家中自有四亩多水田,另租一亩旱地种豆。四亩田养不出一个闲坐读书的少爷,他从十岁起便一边下田一边跟村塾先生读书,考了三回才入学。
他说起这“三回”时并不难堪。
“头一回文章都冇写完,第二回写完了,先生说还不如不写。第三回才算像个人话。”
“那这回怎么中了?”杨景和问。
“提学老爷想是看我前两回挨得可怜。”
他自己先笑起来。
陈继春写文章不算灵,但经书背得极牢。先生讲一句,他常能把上下文接出来。他最想做的事,是先在州城找两三个蒙童教书,挣些束脩,让家里不用再为他的纸墨出钱。
到了九月,他却连续两次没有参加月课。
学官点名时只问了一句,旁边有人说他病了。
第三次仍不见人,我托同乡问路,趁休课去了一趟陈家。
陈继春没有病。
我到时,他正站在自家堂屋里,看两个人量田。
一个拿着丈绳,一个抱着鱼鳞册形制的抄本和旧契。田埂上另站着杨家的管事。
我一眼便认出了他。
陈继春也看见了我,脸上先是一怔,随后勉强笑了笑。
“你怎么来哒?”
“学里说你病了。”
“是病了。”他朝田里扬了扬下巴,“田病了。”
那不是病。
是卖田。
***
陈家要卖的是四亩二分水田。
也就是全部自有的水田。
丈量的人沿田埂走了一遍,旧契上写四亩二分,实地有几处被水冲塌,也有一条田埂多年拓宽,占去一些。买卖双方没有为那点零头争太久,仍照旧契亩数议价。
买主是杨爷。
这几块田离杨家原有的田并不近,但土质不错,水源也算稳。杨家的管事从附近听到陈家急着用银,回来报了一声,杨爷便派人来看。
“今年收成不是蛮好啵?”我问。
陈继春没有回答,带我回堂屋,从床下拖出一只木匣。
匣里装着几张催粮小票、一张借契、两张药铺的欠单,还有他参加童试时记下的用度。纸张有新有旧,最早的一张已是三年前。
“我娘前年病了一场。”他说,“先借银看病。去年雨水不好,没还上。今年本想多收些便能补,偏偏谷价跌了。”
“一共差多少?”
“不是只差一个数。”
他把几张纸摊开。
秋粮中有应交本色,也有折色与随粮费用;另有按亩加征的辽饷。药钱到期要银,参加童试欠下的人情也不能一直拖。陈家今年确实多收了谷,先留下种粮和一家人口粮,再交出该交的部分,余谷挑到集上,却卖不出原先估的价。
“若只还官里的,药铺便要告;先还药铺,粮差又要上门。”陈继春道,“每一处都只差一点,加起来便不是一点。”
“不能只卖一两亩?”
“买田的人不要零碎边角。卖一半,剩下两亩也养不活一家,还欠着后面的银。索性全卖,先把契和票清干净。”
他说得很平静。
我却看见他右手一直按在旧田契上,没有松开。
“卖完以后做什么?”
“继续种。”
我以为听错了。
陈继春抬头看我:“杨爷答应,田卖给他以后,仍租给我家种。租谷四成,水利杂工照旧。”
田还在那里。
陈家人也还在那里。
今年收割这些稻子的手,明年仍会在同一块泥里插秧。区别只在几张纸上:今日以前,交完税粮和债以后,剩下的是陈家的;今日以后,先要从收成里分出四成交给杨家。
从自耕农变成佃户,不需要搬家,也不需要有人拿刀把他们赶出田。
只需在契纸上换一个业主。
“你已经是生员。”我说,“可以在州城教蒙童,也许再拖一阵——”
“哪个送孩子来,是先看我榜上有名,还是先看我教过几个中用的学生?”
我没答。
“州城里的塾位早有人占了。真要收学生,得先租间屋,备桌凳,还要有人替我引见。束脩也不是今日教书、明日便收。”陈继春把童试用度那张纸压到最下面,“家里等不到。”
生员给了他一个可能。
没有给他现银。
屋外,管事叫陈父过去对契。陈继春把木匣收好,跟我一同出去。
卖契由州城里的写手代拟。上面列明坐落、四至、亩数和价银,写着两家情愿,银契两交,并约定日后办理税契与粮差过割,不得重卖,不得争执。
价钱不算明抢。
至少按今年附近几宗田价来看,杨家没有故意压到最低。杨爷还允陈家继续承佃,不另找人,也不在头一年加收押租。
若只看这一宗买卖,他甚至可以算个厚道的买主。
陈家急着卖。
杨家愿意买。
一个拿银,一个交田,契上每句话都写着“情愿”。
可若陈家真有别的路,谁会情愿把祖父留下的四亩田卖掉,再向买主租回来种?
陈父不会写字,在契尾按了手印。
红色指印落下去时,田里一阵风吹过,稻茬齐齐伏了一下,又重新立起。
没有一块田埂因此移动。
***
同一个秋天,长沙城里的吉王府也在算粮。
那座王府比杨家宅院大得太多。
成化年间,吉简王就藩长沙,此后宗支繁衍。到了崇祯七年,坐在王位上的是吉王朱由楝。王府有长史司,有典簿,有教授,有承奉与内使,也有一座专门收储禄米的广实仓。
这一天,送到长史司案上的不是一张卖契,而是几册禄粮文书。
亲王有亲王的岁禄,郡王有郡王的岁禄,往下还有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以及各等中尉。女子出嫁有婚嫁支用,仪宾也有相应名目。最初一位亲王带着少数子女来到封地,几代以后,册上的名字便会分出一支又一支。
他们中的许多人没有官职,也不能像普通百姓一样随意从事生业。
朝廷把宗室关在政治权力之外,又用世袭禄粮供养他们。这原是防止藩王再次掌兵争位的办法。年深日久,却变成了一张只会增加、很难缩小的供养名册。
文书上说,今年长沙各县秋粮尚可。
另一册却说,前欠的禄米和折色仍未补足。
两句话并不矛盾。
田里多长出的谷,先要从一户一户农家手中征来。征本色,要装袋、起运、过秤、入仓,沿途有耗损和脚费;征折色,百姓先得把粮卖成银,而丰年谷贱,同样的银额反而需要卖出更多粮食。州县还要解朝廷正赋、辽饷、官俸、军粮与各项派办,不会因为王府有旧欠,便能从同一担谷里再变出一担。
吉王朱由楝翻看了欠册。
他并不需要知道郴州陈家卖田的事。
陈家离长沙很远,也没有哪一行账会把“陈继春”三个字写到王府文书上。王府看到的是某县应解多少、实解多少、尚欠多少;布政司看到的是一府一州的总数;户部看到的,则是湖广还能起解多少银粮。
数字每往上走一层,名字便少一些。
“今年既称有收,何以仍欠?”吉王问。
长史只能照文书回答:旧欠未清,新额又到,各县请缓。
王府也有自己的理由。
宗室婚丧要支,府属人员要养,王府殿宇、祭祀和仓场不能停。爵位是朝廷封的,岁禄也是典制所定。若地方欠而不解,王府便上文催问;若多年不支,宗室中同样会有人穷困告急。
于是长史司拟出公文,催有司按额解纳,并将积欠情形转报。
公文盖印以后,从王府送往地方衙门。地方官再把数目拆入粮册,粮差拿着小票走进乡里。
整个过程里,不必有任何一个人亲口说“逼陈家卖田”。
吉王不必见过陈继春。
长史不必见过陈父。
知州也不必知道那四亩二分田在什么地方。
每个人都只是在催讨自己账上应得或应解的数。
最后需要卖掉真实土地的人,却总在账册最下面。
吉王府另有膳田。
田契、租额和庄佃名册堆在另一排柜中。那些土地散在长沙府所属各地,有的直接收租,有的经历投献、清丈与争讼,名义和实额未必处处相符。王府享有田土收益,宗室禄粮又列在地方财赋支出中,两套来源并行,仍常常喊欠。
这并不全是因为某一位吉王特别奢侈。
换一位节俭的王,册上的宗支不会因此消失;少办一次宴饮,亲王、郡王、将军、中尉的世袭名额也不会自行停止。真正庞大的,是制度本身。
朝廷北边要打仗,陕西、河南的民变越剿越多,户部日日为军饷发愁。可许多田粮早已有了去处:这一项存留地方,那一项起解京师,这一项支宗藩,那一项供官军。账面上都属于大明的钱粮,真正要挪来救急时,却处处有定额、旧例和不能轻动的名分。
皇帝可以催天下加紧起解。
地方官可以催里甲完粮。
王府也可以催地方补足禄米。
所有人都在催。
没有人能让同一亩田多长出第三茬稻子。
***
陈家的卖契办完以后,管事把副契和待办过割的文书带回杨家。
杨爷叫我替着核了一遍。
我如今是生员,又熟悉江家这些年的还款记录,杨家的管事遇到不甚要紧的契纸,有时会让我帮忙看字。大约在他看来,陈家的卖田已经完结,不是什么需要避着我的秘密。
“价钱可有短少?”杨爷问。
“照契上看,没有。”
“可曾逼卖?”
“没有人拿刀逼。”
杨爷听出我话里有话,把两颗核桃放到桌上。
“他家若不卖给我,也会卖给别人。”
“是。”
“州城来的粮商已经问过。卖给他们,明年还让不让陈家种,租收几成,谁都不晓得。我按附近田价付银,替他清官票,仍让他原佃。你觉得哪里不公道?”
这很难回答。
杨爷没有制造陈母的病,也没有让今年谷价下跌。辽饷不是他定的,秋粮不是他定的,陈继春参加童试也不是他逼的。
他只是在陈家必须卖的时候,手里恰好有银。
“契上没有不公道。”我说。
“那便是了。”
“可明年同一块田,同样是陈家人种,要先交四成租。”
“因为地已经是我的。”
“再过几年,若又有几户遇上同样的事,地也会变成你的。”
杨爷看着我。
“你如今中了生员,觉得有些话便可以直讲了?”
他的语气不重。
我却第一次清楚意识到,榜上的生员身份并没有让这间屋里的位置真正对等。我仍是欠他家银债的佃户之子,也仍吃过他家五年的饭。
“我只是说,这样下去,能买田的人会越来越多田,必须卖的人会越来越少田。”
“有银时买,无银时卖,自古如此。”
“自古如此,不等于往后不会出事。”
杨爷沉默片刻,重新拿起核桃。
“往后出不出事,等出了再讲。今日陈家要救的是眼前。我若不买,你拿银子替他救?”
我没有。
江家米缸里那点粮,连自家冬天都未必撑得稳。
道理说到这里,便停在了银子前面。
离开正屋时,杨景和在廊下等我。
他显然已经听见一部分。
“我爹没有逼陈家。”他说。
“我晓得。”
“给的价也不低。”
“我晓得。”
“那你为何像是他抢了田?”
我想了想。
“因为契上写的是两家情愿,可只有一家有不卖的余地。”
杨景和没有立刻反驳。
“若不许我家买,陈家便不用卖了?”
“不会。”
“那该怎么办?”
“我还不晓得。”
这是实话。
阻止杨爷买下这四亩田,解决不了陈家的药债和税银;劝陈继春去教书,也变不出今日就能拿到的束脩;替他们骂一遍朝廷,更不会让谷价重新涨起来。
我只看清了发生什么。
还没有能力让它不发生。
***
冬初,陈继春回州学参加了一次月课。
他的文章比从前短,字也写得急。放课以后,他把几本常用的书包好,准备带回家。
“不来了?”我问。
“不是不来。农忙少来,岁试总要到。”
“蒙童的事咧?”
“州城有一家愿让我先代课。每月给几百文,得从早到晚守着。我若去了,家里便少一个下田的人。”
他笑了一下。
“做生员以后,路倒比从前多了。只是每一条路,都要先有脚走到那里。”
我们一同走出州学。
街上有人谈今年谷价,有人谈北边的流贼又进了哪一处,还有人说朝廷催饷的文书已经到了湖广。消息从不同方向传来,最后都在米铺和银铺门口汇成价钱。
陈继春在岔路口同我分开。
来年春天,他会回到那四亩二分田里插秧。
田的位置没有变,渠水流向没有变,连田埂边那棵歪脖子桑树也不会变。
改变的是收成的次序。
从前,交过官税和旧债以后,余下的收成仍由陈家支配。
往后,除去官税和旧债,镰刀割下的谷里还要先分出四成;那四成从播种以前,便不再属于握镰刀的人。
妹妹听我说陈家的田卖了,第一句话便是:“田卖去哪里哒?”
“哪里也没去。”
“没去怎么叫卖?”
“因为纸上换了主人。”
她想了想,又问:“那陈哥哥明年还能下田啵?”
“能。”
“他种自家的田?”
“种杨家的田。”
“不是同一块啵?”
“是同一块。”
妹妹彻底糊涂了。
我却觉得,她的糊涂才是对的。
田没有长脚,不会从陈家走到杨家。把它搬走的,是契纸、税册和那一笔陈家当时非要不可的银子。
他们只是在丰收以后,失去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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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可以公开的情报(八):卖田、谷贱与湖广宗藩
> “亲王米一万石,郡王米二千石。”
>
> ——万历《大明会典》卷三十八《宗藩禄米》
### 丰产与卖田
丰收意味着粮食数量增加,却也可能使市场粮价下降。农户若只需以粮食自给,丰收通常有利;但晚明许多税役、加派、债务和商品支出需要白银。应纳银额与债额不会随谷价同比下降,农户便必须出售更多粮食才能换到同一数量的银。
因此,“丰产”与“丰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前者说明田里产量增加,后者还要看地租、税费、债息、粮价和家庭支出之后实际留下多少。陈家卖田不是由单一税项直接造成,而是疾病旧债、童试费用、固定银粮负担和丰年谷贱共同作用的结果。
### 承佃
土地买卖改变的是产权与税粮责任,不一定立刻改变实际耕作者。原业主急售土地后,由买主将原田重新出租,是从自耕农滑为佃农的一条合理路径。
明代田宅买卖需要立契、税契并办理粮差过割。若只交契而未完成过割,可能出现土地已经归买主、旧业主名下却仍背税粮的纠纷。因此正文特意写明契中约定后续税契与过割,而不把“拿到卖契”当成所有手续自动完成。
### 吉王
正文采用吉王朱由楝。吉藩自成化年间就藩长沙朱由楝在崇祯七年已经承袭吉王。明末材料对其后来去世及下一代承袭年份存在记载差异但不影响他在1634年居长沙吉王位的时间定位。
正文中吉王府议论欠禄的具体对话属于小说虚构,不宣称史料保存了这一天的原话。所依据的是吉王府确实存在于长沙、王府设官与禄米仓,以及湖广地方志中宗藩禄粮、王田和婚嫁资银等财政项目。
### 藩王供养
明代宗室实行分等级世袭供养。亲王以下分出郡王、将军、中尉等爵级,各有法定禄米或折色标准。宗支世代繁衍,领取者持续增加,而宗室又长期受职业、迁徙和政治参与限制,高度依赖国家供给。
这使问题具有制度性:即使某位藩王个人节俭,既有爵位、支派、府属和岁禄名册仍然存在。地方若拖欠,王府按典制催解;地方要补额,又必须继续向实际纳粮纳银的州县和农户追征。
崇祯《长沙府志》所载吉王府膳田、额田总数达到二十七万余亩,分布涉及所属州县。该数字适合用来理解王府土地规模,不宜直接等同于全部均由吉王本人自由经营的私人田庄;其中还涉及名目、清丈、庄佃和历史沿革等复杂问题。
### 宗藩与中央财政
宗藩禄粮往往由封国所在地方财赋支给,并非每一石都先运入北京再由户部发放。但地方财赋同时要承担起解中央、军饷、官俸、地方存留和其他定额。王府庄田及相关优免又会影响普通税源的分布。
因此,宗藩问题与中央财政困境的联系,不应简化成“皇帝直接从国库给每位王发钱”。更准确的机制是:大量地方收入已经被世袭支出和优免锁定,当战争与灾荒要求中央紧急调动钱粮时,可自由调度的税源越来越少;地方则在多项定额之间反复拖欠、挪补和加派,最终把压力传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