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九十章并推进乡试赎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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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告子上》
### 山塘和土渠是谁的?
### 山塘和土渠的归属
明代南方丘陵稻作区的灌溉,并不只依靠大型官修水利。山塘、小陂、溪堰和土渠常由官府、士绅、宗族、寺观或当地农户以不同方式修筑维护。同一处水利设施可能同时存在多重权利关系:土地或塘基属于某家,修筑费用由地主承担,清淤补堤的劳役却由佃户按田亩分摊,附近农户又可能依据旧例长期用水。
因此,不能简单把“杨家出钱修塘”等同于水的每一滴都能由杨家任意处置,也不能反过来把共同出力理解成各户天然拥有完全相等的水权。实际秩序通常来自产权、租佃关系、出资劳役、上下游位置和地方旧例的共同作用。
### 为什么按时间平均分水仍可能不公平?
### 按时间平均分水
灌溉水从塘口到田间会发生渗漏、蒸发和沿途截流。上游田开口即可进水,下游田却必须先让土渠湿透、填满低洼处,才能得到稳定水流。同样一个时辰,对上下游并不等值;同样一亩田,也会因地势、土质、作物阶段和田口大小而需要不同水量。
轮灌、倒换上下游次序、以标志物计算时段、由相邻用水户共同验看等办法,可以减少争执,却无法凭一张表自动创造公平。正文中的“水账”不是现代水利制度的完整移植,而是几户农民在既有条件下形成的一项简陋约定。
### 纸面规则为什么仍然有用?
### 纸面规则
口头旧例的优点是灵活,能够照顾地势、天气和各家劳力;缺点是发生争议时,各方往往只记得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把轮次、例外和争议处理办法公开记录,可以降低信息差,但前提是受规则影响的人能够参与说明情况,也能够指出记录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