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九十章并推进乡试赎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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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大明会典》卷三十八《宗藩禄米》
### 为什么丰收仍可能卖田
### 丰产与卖田
丰收意味着粮食数量增加,却也可能使市场粮价下降。农户若只需以粮食自给,丰收通常有利;但晚明许多税役、加派、债务和商品支出需要白银。应纳银额与债额不会随谷价同比下降,农户便必须出售更多粮食才能换到同一数量的银。
因此,“丰产”与“丰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前者说明田里产量增加,后者还要看地租、税费、债息、粮价和家庭支出之后实际留下多少。陈家卖田不是由单一税项直接造成,而是疾病旧债、童试费用、固定银粮负担和丰年谷贱共同作用的结果。
### 卖田以后为何还能继续耕种?
### 承佃
土地买卖改变的是产权与税粮责任,不一定立刻改变实际耕作者。原业主急售土地后,由买主将原田重新出租,是从自耕农滑为佃农的一条合理路径。
明代田宅买卖需要立契、税契并办理粮差过割。若只交契而未完成过割,可能出现土地已经归买主、旧业主名下却仍背税粮的纠纷。因此正文特意写明契中约定后续税契与过割,而不把“拿到卖契”当成所有手续自动完成。
### 崇祯七年的长沙吉王是谁?
### 吉王
正文采用吉王朱由楝。吉藩自成化年间就藩长沙朱由楝在崇祯七年已经承袭吉王。明末材料对其后来去世及下一代承袭年份存在记载差异但不影响他在1634年居长沙吉王位的时间定位。
正文中吉王府议论欠禄的具体对话属于小说虚构,不宣称史料保存了这一天的原话。所依据的是吉王府确实存在于长沙、王府设官与禄米仓,以及湖广地方志中宗藩禄粮、王田和婚嫁资银等财政项目。
### 藩王负担为何不只是“一位王生活奢侈”?
### 藩王供养
明代宗室实行分等级世袭供养。亲王以下分出郡王、将军、中尉等爵级,各有法定禄米或折色标准。宗支世代繁衍,领取者持续增加,而宗室又长期受职业、迁徙和政治参与限制,高度依赖国家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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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长沙府志》所载吉王府膳田、额田总数达到二十七万余亩,分布涉及所属州县。该数字适合用来理解王府土地规模,不宜直接等同于全部均由吉王本人自由经营的私人田庄;其中还涉及名目、清丈、庄佃和历史沿革等复杂问题。
### 宗藩为何会加重中央财政困境?
### 宗藩中央财政
宗藩禄粮往往由封国所在地方财赋支给,并非每一石都先运入北京再由户部发放。但地方财赋同时要承担起解中央、军饷、官俸、地方存留和其他定额。王府庄田及相关优免又会影响普通税源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