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九十章并推进乡试赎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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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线**:胎穿为婴儿的江昭晨第一次恢复清晰意识,听见债主与父母核算田租、谷债、辽饷和银债。父亲无力偿还五钱旧借,被迫把各种费用并作八钱新本,按月息三分重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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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末落点**:朝廷缺少的军饷沿财政征收链条落到普通农户头上;“国账”与“家账”其实是同一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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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状态**:尚不能言语和行动,只初步确认自己穿越,并记住“辽东”“新饷”两个时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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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设定**:家庭佃种三亩田;田租四成;另欠一石谷债,约定还一石五斗;八钱银债按月息三分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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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设定**:家庭佃种三亩田,田租四成;其中一亩六分原为江家祖田,祖父病重时以三两二钱活典给杨家,契留原价回赎权。另欠一石谷债,约定还一石五斗;八钱银债按月息三分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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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末公开情报**:“辽饷”资料卡引用《明史·食货志》,说明亩征九厘、岁额五百二十万两、银两单位换算以及定额与实收的差别;另增方言说明,指出湖南境内“十里不同音”,正文对白采用现代读者熟悉的文学化泛湖南口音,不宣称精确复原十七世纪郴州乡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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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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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景和反应**:维护父亲没有强夺田产,同时认真追问若不许杨家购买,是否就能阻止陈家出售。主角坦承自己尚不知道解决办法,两人的阶级分歧开始由抽象道理落到本家土地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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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尾**:陈继春难以兼顾代课与家庭劳力,只能减少州学出席,来春继续耕种已经属于杨家的原田。江晓曦无法理解“田哪里也没去却已经卖掉”,主角则意识到搬走土地的是契纸、税册和一笔当时非要不可的银子。陈家在丰收后失去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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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情报**:解释丰产与农户实际所得的差别、卖田后原业主继续承佃的路径、税契和粮差过割、吉王朱由楝的时间定位、宗藩供养的等级体系,以及地方支藩如何压缩中央与地方可自由调度的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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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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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崇祯七年十二月十一日(腊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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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计线**:江昭晨自当年秋日起,凭借端正书法替人写寿联、婚帖、契尾并为书铺抄蒙书。数月毛收入三百余文,扣除墨、笔锋和路费后只余二百来文,远不足以填平杨家旧债,却让他能负担少量纸墨与个人开销,并用一部分收入补贴家中盐、灯油和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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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母戏份**:江母把昭晨写字视为一门需要经营的小生计,主动打听客户、询问纸张归属和交期、议定工价、亲自量油铺门框,并预先防范掌柜克扣尾款。她安排昭晨腊月十一进城交对子、送抄书并收齐一百二十八文,体现其不依赖识字也能掌握成本、信用和家庭现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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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会成员**:何如璋在城南茶肆后院组织“岁寒小集”,江昭晨、杨景和、陈继春、周恕等六名生员赴会。陈继春卖田后仍种原田,冬闲才得以回州学和代教蒙童,贫富差异通过衣着、罚则与一包炒豆自然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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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局讨论**:众人从书吏抄报中得知高迎祥等部再入河南、湖广北部加强防堵,并回顾崇祯七年初郧西、房县等地受冲、汉中数万农民军报抚后复起、陈奇瑜被撤及洪承畴接掌五省军务。正文明确郧阳、襄阳距郴州尚远,郴州首先承受的是粮饷、驿递、戒备和传言,而非农民军已经逼近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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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冲突**:陈继春从失田经历指出军粮可能由南方州县补摊,也追问无田、断粮又遭催逼者还能去哪里;杨景和强调农民军同样抢夺普通百姓。江昭晨以“两笔账”概括:杀掠之责不能免,参与民变的社会原因也不能因此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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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诗结果**:第一轮咏梅由杨景和胜出,陈继春诗意真切却失韵,江昭晨再次因文章式议论过重落后。第二轮要求咏寻常物,昭晨以江母量红纸的麻绳作五绝,写出“莫夸门上句,先自灶边来”,因具体自然胜出,所得彩头是一方可继续用于抄书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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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妹夜谈**:晓曦追问女子能否参加诗会,昭晨向她讲卓文君当垆、谢道韫咏絮和李清照经历宋室南渡、保存金石诗文的故事。晓曦立即指出三人都拥有普通农家女子没有的家庭资源,迫使哥哥承认“少数才女”不能替代普遍的教育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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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妹的第一份文字收入**:昭晨承诺让晓曦参与校书,江母进一步定下每校完一册从工钱中分给她五文、但须先扣清纸墨本钱的规则。晓曦从无偿帮哥哥查字,开始成为应获得报酬的文字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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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落点**:江昭晨尚未走上举旗反抗旧制度的道路,也无力让州学接纳妹妹。他现阶段只能递给她名字、书本、算账方法和一项有报酬的校书工作,在“嫁人、种田、针线”之外先凿开一个小孔。国家危机与家庭旧债仍未改变,家里的灯却可以再亮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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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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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校正**:章节从崇祯八年(1635)科试、备考和筹资写起,崇祯九年丙子(1636)八月正式乡试、九月初放榜。崇祯八年乙亥并非常规乡试科年,不能让人物在该年直接中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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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试资格**:江昭晨、杨景和、何如璋、陈继春先经提学考校,四人均列入乡试送考名册;周恕因父丧守制不能赴考。生员身份不自动等于乡试资格,科试名次、保结和起送文册仍构成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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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差异**:杨家提供北上货船与食宿,何家自备纸笔仆从,江昭晨依附杨家同行;陈继春既缺路费又不能轻易离开佃田和代课生计,最终由陈母典当旧银簪,再以明写借条的方式搭乘杨家船。四人尚未入场,身后已有不同的人情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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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昌乡试**:四人沿衡州、长沙、岳州方向北上武昌,八月初九、十二、十五日参加三场考试。杨景和强在经义与制艺,何如璋擅长格式文字,江昭晨在第三场关于流寇、军饷与官军纪律的策问中,把失地、催科和兵民关系藏入“有业可守”的考场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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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陈文章之别**:陈继春带病完成五策,直写百姓受农民军与官军两遍抢掠,却未能把锋芒收回合乎考官期待的格式;江昭晨承认自己更会把真实经验包装进朝廷可以接受的话语。两人的差别既是文章能力,也来自长期训练、身体状态与生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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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榜结果**:杨景和、何如璋、江昭晨三人中举,名次依次由高到低;陈继春落榜。陈主动找到昭晨的名字并向三人道贺,四人关系没有当场破裂,但举人与生员在称呼、信用、官府分量和未来道路上的差距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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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家祖田补充**:江家租种的三亩水田中,一亩六分原是祖田。祖父病重时以三两二钱活典给杨家,契中保留备足原银后取赎的权利;江家此后仍承佃该田,并与另外一亩四分杨家田一并交四成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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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银次序**:新科举人依例参加鹿鸣宴,并登记花红、牌坊银等赏给。昭晨与父母决定先用实发赏银清偿八钱本金及未清息金、取回借契,再交三两二钱赎回自家一亩六分典田,同时核清赴武昌的船食费用,为来年会试保留必要盘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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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债务核算**:江家最后一张收字证明利息已清至崇祯八年十月底。八钱本金按月息三分,每月息二分四厘;从十一月至崇祯九年九月底共十一个月,新增息金二钱六分四厘,暂计本息一两零六分四厘。正式交割仍须与杨家账簿逐月核对,并排除无凭据的脚钱、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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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礼谢恩**:杨家多年允许昭晨随学,提供粮食、保结、赴考船只与食宿,对其中举确有实际帮助。江母强调债银、赎田银、路费与谢礼不能混作一包,另备自织细苎布、酒、茶和昭晨亲写谢启;先生处也另备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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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落点**:昭晨的谢启连续修改三稿,既不把中举全写成杨家的恩赐,也不因杨家是地主债主便否认其帮助。首笔赏银发下后,江母分成还债、赎田、路费、谢礼四包,先生礼另置;晓曦在“赎田”纸背写下“江”,一家准备带着五笔分开的账从杨家正门取回祖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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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情报**:说明丙子科年份、湖南士子赴武昌乡试、三场日期与内容、崇祯九年湖广乡试的军事策问、中举礼仪与赏银,以及活典回赎和债务账、产权账、费用账、恩义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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